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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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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6-09-30
  • 截止日期:2026-10-07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臨時雇工1名(預估缺)
正取
1人
備取
2人
職缺別
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出納業務。
2、製發各科補助款申請、履約保證金領據。
3、債權憑證、保管品專戶管理及外匯、更換印鑑及銷戶作業。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7樓,預計115年11月中旬搬遷至三重第二行政中心,近捷運先嗇宮站。)
薪  資
僱用薪資依據「新北市政府臨時人員通案薪資標準」規定,現按月支給新臺幣32,450元。
徵才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含)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悉Windows Office 或Libre Office 系統軟體等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運用能力者尤佳。
3、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報名手續
一、報名期限:自115年09月30日起至115年10月07日止,本職缺採網路線上報名,逾期或應備證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報名方式:
1、請檢附下列應備證件資料(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並將資料依序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至系統):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外國學歷,請再檢附外交部驗證證明、修業期間入出國紀錄及經過公證之學歷中譯本)。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個人勞保投保明細)。(無則免附)
(4) 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5)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2、確認履歷資料(含自傳,得免附照片)及附件檔應備資料都正確後,點選【應徵職缺】確定應徵,依序完成報名手續。

甄  試
1、經書面審查合格及符合需求人員,擇優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參加面試(70%)及中英打字測驗(30%)。,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本次甄選擇優正取名額1人、備取2人,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候補期間離職,或有業務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案核定之翌日起算。
3、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經面試及測驗綜合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4、錄取結果將公告於本局官網(https://ilabor.ntpc.gov.tw/)最新消息項下錄取公告專區。

備  註
1、本職務預計115年11月2日出缺,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將視考核成績予以續僱。
2、薪資說明:僱用薪資依據「新北市政府臨時人員通案薪資標準」規定,現按月支給新臺幣32,450元。
4、本公開甄選訊息未盡事宜,依現行有關法令之規定。
5、如對工作內容有疑義,請洽陳股長(電話02-29603456分機6494)。

  • 聯絡人:李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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