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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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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5-12-17
  • 截止日期:2025-12-29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約僱人員(預估缺)
正取
1人
備取
1人
職缺別
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性別平等相關業務。
2.人事綜合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
薪  資
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8,948元)
徵才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應有公務機關(學校)2年以上工作經驗,具人事行政經驗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
5.積極、細心、學習能力強、品德操守端正,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
報名手續
1.意者請檢附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本公告項下)、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工作經歷證明(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約僱人員」,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2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人事室洪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137,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4年12月29日止。
甄  試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備  註
1.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本職缺預計自114年12月31日起出缺)
2.薪資待遇:
(1)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8,948元)
(2)12月份在職者年終獎金 1.5 個月,且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3.正取:1人;備取:1人(候用期限:3個月)
4.本局之徵才、育才及留才等人事服務措施,均遵照相關規定辦理,不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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