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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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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5-04-16
  • 截止日期:2025-04-25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4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正取
1人
備取
2人
職缺別
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園區事務管理。
2.協辦教育推廣及活動。
3.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三峽區隆恩街239號(新北三峽客家園區)
薪  資
250薪點(約33,750元/每月)
學歷/檢定要求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徵才條件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或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2.熟悉電腦操作與文書處理能力。
3.具辦理客家行政、活動或課程經驗者尤佳。
4.假日可配合本局業務加班暨活動支援。
報名手續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不須上傳照片),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下列證件電子檔(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1)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影本。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2.上傳資料如有填列不實或缺漏者,或所附之文件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3.經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其餘人員恕不另行通知,本次徵才得擇優錄取1人、備取2人,候補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無適合人員時,本局得予從缺。
4.僱用期間及薪資:本職缺係職務代理性質,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10月),如遇期限屆滿或僱用之原因提前消失,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每月薪資以約僱人員4等250薪點支給,折合新台幣33,750元(另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額)。
5.有關本職缺應徵資格請洽本局人事室袁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6028);有關本職缺工作項目內容請洽本局園區管理科藍先生(連絡電話02-2672999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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