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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名稱:「變更新北市三重區永德段965地號等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及「擬訂新北市三重區永德段965地號等4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115年2月10日至115年3月11日止,共計30日。
三、公告地點及張貼處:本府、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三重區公所及本市三重區永發里辦公處之公告欄、刊登本府公報、刊登新聞紙3日。
四、公告內容:詳計畫書、圖。如需參閱紙本,請於公告期間內至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三重區公所、本市三重區永發里辦公處閱覽。
五、本案事業計畫除變更部分外,其餘事項依本府109年8月12日新北府城更字第1094708941號函核定之事業計畫內容為準。
六、本案業依都市更新條例第33條及第48條規定辦理聽證程序,土地、合法建物所有權人及其他權利關係人如對本處分書有不服者,其行政救濟程序得免除訴願及其先行程序。
七、依108年6月17日修正公布之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24條規定,權利變換範圍內應行拆除遷移之土地改良物,實施者應於權利變換核定發布日起10日內,通知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預定公告拆遷日。
八、另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s://reurl.cc/EbNY5g,估價報告書詳細內容可至本府都市更新處查詢。
市長 侯友宜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