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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6-03-1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
  • 類 別:機關新聞
保障財產權,不動產調案不可少
【新北市訊】地政事務所的登記資料就像是不動產的身分證明,記錄了土地或建物最真實的歷史脈絡。不動產交易動輒數百萬元甚至上千萬元,登記資料的正確與完整攸關民眾財產權益。我國土地登記規則第24條賦予合於一定要件者得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登記申請書及其附件之權利,透過申請調閱原案資料,有助於釐清權利關係、預防糾紛,達到交易安全之目的,是保障民眾財產權益最關鍵的一步。

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表示,當申請謄本無法解決問題時,申請原始登記資料能發揮重要的功能,以解決財產權在法律上或稅務上之爭議,常見需要申請原案登記申請書之時機:
一、確認印鑑或簽名:若懷疑財產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不法移轉,申請原案資料可以核對上面的簽名、印鑑是否為本人所為,以作為法律訴訟需求的關鍵證物。
二、稅務申報與核課需求:如申報房地合一稅,為證明取得不動產之原始成本以達到節稅目的,需要調閱原案確認當時申報的契價或土地現值。
三、釐清遺產繼承分配糾紛:若因繼承產權複雜或繼承順位有爭議,透過申請當初辦理繼承登記之原案資料,可發現有無漏列繼承人,或協議書內容是否被竄改,以作為釐清真相的依據。

倘若發現自家的土地或房屋在歷史傳承中有疑義,建議步驟如下:先申請「異動索引」,可以查看到該筆土地歷年的登記案號,依登記案號申請調閱該年度、該案號的原始登記申請書。惟依土地登記規則第19條之規定,登記案件有其保存年限之限制,提醒民眾在行使保障權時應特別注意。

相關民眾調案資格、應備文件、應注意事項及可申請調案內容等規定,可透過本所網站:「業務專區」–「檔案應用專區」-「檔案調閱一點通」參考,若還有相關疑問也歡迎來電詢問,由專人為您解說。


資料詳洽: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地籍課
電話:02-29611126分機429
撰稿人:蔡秀蘭(或新聞聯絡人:地籍課課長路文陽)


  • 聯絡人:路文陽
  • 聯絡單位: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地籍課
  • 聯絡電話:02-29611126轉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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