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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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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3-09-0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配合建造執照平行分會,如何取得應否實施環評證明文件?
一、本局綜合規劃科擔任環保局單一窗口,受理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移請會審案件,需檢附文件如下:
1.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開發案件基本資料表【(民)表一】及其所載應附文件。
2. 申請建築執照(變更設計)基本資料(至工務局索取)。
3. 建造執照申請書,含地號表、建築物概要表,及面積計算表、立面圖。
二、「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開發案件基本資料表」請至本局官網下載。
三、本局可代為至經濟部水利署敏感區位查詢系統查詢是否位於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或水庫集水區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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