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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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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6-09-24
  • 截止日期:2026-10-05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暫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正取
1人
備取
2人
職缺別
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辧理所轄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按月及足額提撥等相關事宜。
2、勞退新、舊制度法令之諮詢服務及申訴案處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7樓,預計115年11月中旬搬遷至三重第二行政中心,近捷運先嗇宮站。)
薪  資
現按月支給第1階281薪點,新臺幣39,087元。
徵才條件
一、本案進用人員須具備下列2項資格之一:
1、具教育部承認之大專院校以上勞工、社會、社會工作、法律、公共行政或人力資源等相關系所之學歷,或曾修習上開相關學科20學分以上者。(相關科系請見附件-相關科系一覽表)
2、具教育部承認之大專院校以上之學歷,且具勞工、社會、社會工作、法律、公共行政或人力資源等相關領域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報名手續
一、報名期限:自115年09月24日起至115年10月05日止,本職缺採網路線上報名,逾期或應備證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報名方式:
1、請檢附下列應備證件資料(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並將資料依序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至系統):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外國學歷,請再檢附外交部驗證證明、修業期間入出國紀錄及經過公證之學歷中譯本)。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及個人勞保投保明細)。(如符合徵才條件第1款之相關科系,此項可免附)。
(4) 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5)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2、確認履歷資料(含自傳,得免附照片)及附件檔應備資料都正確後,點選【應徵職缺】確定應徵,依序完成報名手續。

甄  試
1、經書面審查合格及符合需求人員,擇優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本次甄選擇優正取名額1人、備取2人,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候補期間離職,或有業務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案核定之翌日起算。
3、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4、錄取結果將公告於本局官網(https://ilabor.ntpc.gov.tw/)最新消息項下錄取公告專區。

備  註
1、本職務為本局就業安全科職缺,職務性質為勞動部全額補助僱用之約用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或僱用原因消失前1日止(約至116年8月下旬)。
2、薪資說明:僱用薪資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機關(構)約用人員僱用資格條件一覽表「業務督導員」規定,現按月支給第1階281薪點,新臺幣39,087元。
3、本公開甄選訊息未盡事宜,依勞動部計畫內容及現行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4、如對工作內容有疑義,請洽李股長(電話02-29603456分機6352)。

  • 聯絡人:李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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