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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6-01-2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
  • 類 別:機關新聞
汐止地政提醒您~115年度申報地價即將截止囉!
【新北市訊】115年公告地價已於115年1月1日公告,並於115年1月2日起開始受理申報地價作業,申報地價截止日為115年2月2日,所有權人可參考115年公告地價,在增減20%範圍內,於申報期間內向各地政事務所申報地價。
汐止地所主任歐彥熙表示,公告地價每2年公告一次,主要作為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時的參考,而申報地價則為稅捐稽徵機關核課地價稅的依據。土地所有權人可於申報期間內,自行在公告地價80%至120%的範圍內申報;若未於期限內完成申報,則依規定以公告地價80%作為申報地價。也就是說,假設某筆土地的公告地價為100元/m2,民眾申報時可以在80元/m2到120元/m2之間自行選擇填報;如果申報70元/m2,依法得照價收買或以80元/m2課徵地價稅;如果申報130元/m2者,則以120元/m2為課稅基準。至於未在期限內申報者,則統一以80元/m2作為申報地價。
汐止地政事務所補充,為方便民眾查詢最新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已在汐止地政事務所一樓設置公告土地現值表及公告地價表閱覽區,另也可至該所官網「線上服務」查詢「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或透過「新北不動產愛連網」線上查詢,多種管道一次滿足。申報方面,民眾除了可於上班時間到各地政事務所臨櫃辦理外,也可使用自然人憑證,透過內政部地政司數位櫃檯(https://dcland.moi.gov.tw)進行網路申報;若選擇臨櫃辦理,請記得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並填妥重新規定地價申報書(申請欄位需蓋章),以利快速受理。
  • 聯絡人:張鐙云
  • 聯絡單位: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地價課
  • 聯絡電話:02-26421621轉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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