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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一、計畫名稱:「擬訂新北市新莊區鴻福段537地號等2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115年11月11日至115年12月10日止,共計30日。
公告地點及張貼處:本府、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新莊區公所及本市新莊區恆安里辦公處之公告欄、刊登本府公報、刊登新聞紙3日。
三、公告內容:詳計畫書、圖。如需參閱紙本,請於公告期間內至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新莊區公所、本市新莊區恆安里辦公處閱覽。
四、如對本處分書有不服者,請依訴願法第14條及第58條規定,自達到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經由本府層轉內政部提起訴願,訴願書以實際收受之日期為準,而非投遞日。
五、另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s://reurl.cc/NOn8bn。
市長侯友宜
公告掃描檔案(核定新莊區鴻福段537地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