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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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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5-04-24
  • 截止日期:2025-04-30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約僱人員(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正取
1人
備取
1人
職缺別
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本中心總務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
薪  資
29700
學歷/檢定要求
學歷/檢定要求
1.中華民國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高中(高職)以上學歷。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基本office軟體操作。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情事者。
徵才條件
徵才條件
1.本職缺為114年公務人員普等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約10月),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2.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第5點規定僱用職務代理人辦理。
3.案內擬僱用之僱用人員,應於僱用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
4.薪資:29700。
報名手續
報名手續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截止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或經由eCPA持憑證登入人事服務網【職缺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自傳)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機關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併請上傳以下資料:
(一)應備文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身分證正反⾯影本。
3.相關工作資歷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書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二) 職代期間:報到日起至至114年公務人員普等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約114年10月),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甄  試
甄試
1.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筆試及面試)。資格條件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者自行負責。
2.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頁,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中心得予從缺。
備  註
若有疑問請洽周小姐,聯絡電話:02-89653359#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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