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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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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6-03-03
  • 截止日期:2026-03-10
  • 發佈單位:人事室
工業發展科臨時雇工(預估缺)
正取
1人
備取
2人
職缺別
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公文收件與發文、稽催、調檔等工作。
2、科內公共區域及各項事務機器清潔與管理工作。
3、債權業務登記、整理與管理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3樓)
薪  資
月支報酬新台幣32,450元
學歷/檢定要求
高中職以上畢業。
徵才條件
1、有相關公務機關經驗者尤佳。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須非屬本局首長或上級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及第28條各款情事。
報名手續
1、報名期限:自115年3月3日起至115年3月1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報名方式:採紙本郵寄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業發展科臨時雇工」。
(1)收件人: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 張小姐收。(02-29603456#5470)
(2)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3樓。
3、請以A4格式雙面列印下列資料,依序以長尾夾或迴紋針固定即可,勿裝訂:
(1)甄選報名表(雙面列印,得自本公告網頁連結下載),需含簡要自介、學歷、工作經歷、專業證照等,並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
(4)上述各影本資料均需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若有不實,責任自負。
甄  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正取1人,擇優備取至多2人,前述備取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2、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面試無適當人選時,得予從缺,未獲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報名資料原則不予發還,如有返還書面資料之需要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備  註
1、本職缺為臨時雇工,適用勞動基準法,薪資每月新臺幣32,450元。
2、本甄選規定未盡事宜,依現行有關法令之規定。
3、此職缺為擬於115年3月6日出缺之預估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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