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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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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6-03-06
  • 截止日期:2026-03-16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市場處
臨時人員(駕駛)
正取
1人
備取
2人
職缺別
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本處公務汽車駕駛工作。
2.協助秘書室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市場處(報到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8樓)
薪  資
32,450元
學歷/檢定要求
1.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徵才條件
2.需具備職業小客車駕照。
3.具服務熱忱且配合度高者佳,必要時能配合假日出勤。
4.比照公務人員任用法,無該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如具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3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者請勿投件。

報名手續
一、請備妥下列文件採「電子信箱寄送報名資料」,恕不受理紙本寄送報名資料。
二、證件須清晰之掃描檔,不接受照相或用照片轉檔之文件,文件不齊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必備文件:
(一)「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google即有報名表可下載,或於本職缺附件下載填寫,工作經驗限全職工作,志工、計時及工讀生等非正職均不予計入,報名表請勿貼附照片。
(二)最高學歷證書掃描檔。
(三)身分證正反面掃描檔(勿縮放裁切)。
(四)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證明或相關工作經驗服務證明書掃描檔。(無者可免附)
上述文件請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信箱ab4921@ntpc.gov.tw ,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臨時人員(職務代理人)-(姓名)」,以電子郵件寄達日期為準,寄達日期逾期者不受理。
四、本職缺甄選自公告截止日起10個工作天內擇優者以電話通知面試,面試後10個工作天內通知錄取者報到,另得擇優備取最多2名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如本處有新增工作性質相近、相同職務出缺時,得經簽奉機關首長核可後逕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
五、工作規則悉依勞動基準法、新北市政府相關服勤規定及守則為準。
六、工作期間:本職缺徵才工作期間至115年12月31日或原職務人員請假期滿前1日止,如工作期滿考核表現不佳者不續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繼續留用。七、本職缺115年度月支薪額3萬2,450元,後續如遇基本工資調整則依本府核定金額為準。錄取者由本處每月另撥付勞工退休金6%至受僱人勞工退休金專戶。
甄  試
面試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電話通知(手機請保持暢通)
  • 聯絡人:秦先生
  • 聯絡電話:(02)22765006#5001
  • 電子信箱:ab4921@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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