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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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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6-06-05
  • 截止日期:2026-06-11
  • 發佈單位:教育研究及資訊發展科
專發股輔導助理
正取
1人
備取
1人
職缺別
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平安專案(七星區)
2、數位學習示範計畫
3、AI融入教學示範學校計畫
4、教育部數位學習績優甄選案
5、數位學習進階工作坊(B1、B2、B3、B5-2)
6、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僑中一街1-1號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雲端智慧科技中心)
薪  資
月酬支金為新臺幣45,624元
徵才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3.具服務熱忱、積極、學習能力強。
4.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5.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6.未有各級學校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情形(已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者,學校應予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
7.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件。
4.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二)報名方式:請於115年6月11日前(郵戳為憑),寄送新北市板橋區僑中一街1-1號,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研究及資訊發展科陳小姐收。
※信封請加註「應徵專發股輔導助理」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三)甄審通知: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參加甄選人數不得低於職缺數5倍,如初審合格人數低於職缺數5倍,應全數通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經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四)本次徵才得列候用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備  註
(一)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視工作績效及經費續聘。
(二)月酬支金為新臺幣45,624元。
(三)本次僱用設有2個月試用期。
(四)聯絡電話:(02) 80723456分機644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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