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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6-06-08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 類 別:機關新聞
毒駕零容忍!唾液快篩上路 毒駕當場現形重罰嚴辦
【新北市訊】為遏止毒品危害交通安全,自114年11月20日起正式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可在短時間內得知檢測結果。快篩檢測為陽性反應,警方將立即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舉發,並移送裁決機關辦理駕照吊扣或吊銷,還可能涉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指出,日前一名俞姓男子因毒駕遭警方查獲,因不服舉發而提起行政訴訟,但法院認定警方執法程序符合規定,且俞男另遭刑事法院依公共危險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確定,行政法院判決敗訴,仍須依法吊扣汽車駕照2年。

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毒駕屬重大危險違規,新北市今(115)年1月至4月毒駕違規案件達1,633件,相較去年同期171件增加近10倍。依規定,毒駕除須吊扣違規車輛牌照2年外,10年內初犯者,駕照最重可吊扣4年;累犯者則吊銷駕照,且3年內不得重新考領,並公布違規人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若肇事導致他人重傷或死亡,更將吊銷駕照且終身不得再考領,並沒入違規車輛。

裁決處呼籲,毒品會嚴重影響判斷力與反應能力,吸毒後駕車如同不定時炸彈,不僅害人害己,更可能付出自由及人生的代價。請民眾拒絕毒品,共同守護自己與他人的交通安全。

新聞發言:交通事件裁決處副處長林碧芬      電話:(02)89786101轉805
資料詳洽:交通事件裁決處積案催收課課長陳宜貞  電話:(02)89786101轉400
新聞聯絡﹕交通局專員陳珮琦           電話:(02)29603456轉6976

  • 聯絡人:副處長林碧芬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秘書室
  • 聯絡電話:(02)89786101轉805
  • 聯絡人:|積案催收課課長陳宜貞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秘書室
  • 聯絡電話:|(02)89786101轉400
  • 聯絡人:專員陳珮琦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6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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