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政府

市政新聞

  • facebook
  • line
  • 友善列印(開啟新視窗)
  • 發佈日期:2025-12-24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 類 別:機關新聞
新北動保處揪出寵物食品風險,病原與有害物質超標產品全面下架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為落實寵物食品衛生安全監控,每個月隨機前往轄區內寵物食品賣場執行例行性稽查及專案抽驗,今年度申報與外包裝標示已查核255件,病原微生物與有害物質已抽驗139件,主要包含飼料、零食與罐頭等產品。經檢驗確認,有3件產品砷超標、1件汞超標及1件沙門氏菌超標,均已要求業者下架回收,並依動物保護法裁罰共計新臺幣32萬5,000元,整體抽驗合格率約96%。

為提升市售寵物食品標示正確性,動保處亦辦理產品申報與外包裝標示抽查,今年截至11月底共查核255件,其中54件標示內容與申報資訊不符(如營養成分、含量與廠商資訊不一致),均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另針對病原微生物與有害物質抽驗部分,共有5件不合格產品,包括「鮭魚粉」、「貓罐-鮪魚+牛肉」、「貓草雞肉片」、「海藻粉」及「愛貓餐罐(鮪魚+起司)」,確認含有重金屬(汞或砷)或沙門氏菌超標。動保處已依規定通知業者立即下架回收及提出回收計畫書,並與消費者全面性的良性溝通處理退款貨事宜。目前已有3件完成銷毀,剩餘2件預計於年底前待業者清點下架回收數量,後統一執行銷毀程序。

動保處獸醫師黃士至指出,重金屬汞與砷可能來自水產原料或加工污染,若長期攝食恐造成寵物神經系統、腎臟與消化道慢性損傷。依裁罰基準,業者若3年內累犯,將依次處以5萬元、12萬5,000元及25萬元罰鍰,並公布其姓名、圖片與違法事實。動保處也將會同政風人員全程監督銷毀程序,確保不合格產品無法再流入銷售端。

新北市動保處提醒飼主,選購犬貓食品時應留意外包裝中文標示,包括原料、添加物、營養成分、製造商資訊、原產地與適用寵物種類等,避免購買來源不明產品。如對商品有疑慮,可至農業部寵物食品申報網不合格專區(https://petfood.moa.gov.tw/Web/Audit)或動保處官網(https://www.ahiqo.ntpc.gov.tw/#/Post/92374?type=)查詢相關資訊,亦可撥打動保處服務電話(02)2959-6353洽詢。

資料詳洽: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謝侑達秘書 電話(02)2959-6353分機302 手機0928778137
  • 聯絡人:謝侑達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 聯絡電話:022959-6353轉302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