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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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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6-08-25
  • 截止日期:2026-09-1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少年輔導員
正取
3人
備取
6人
副標題
新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
職缺別
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辦理少年偏差行為輔導工作,執行少年輔導委員會設
置及輔導實施辦法第2 條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
薪  資
約聘6等2階(296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42,742元至8等6階(456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65,846元。
學歷/檢定要求
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少年輔導相關科系之學士學位(心理學、輔導與諮
商類、教育暨家庭教育學類、犯罪防治學類)。
徵才條件
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規定。
二、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少年輔導相關科系之學士學位(心理學、輔導與諮
商類、教育暨家庭教育學類、犯罪防治學類)。
三、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第7條應考規定。
四、領有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書。
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之情事。
報名手續
(一)檢附資料:
1、至本會官網「下載專區」填寫「新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聘用人員甄試報名表/專業自評表/志願選填表」(網址:https://www.jdpc.police.ntpc.gov.tw/modules/filelist/index.php/main/flist/3)並郵寄或親至本會繳交。
2、本國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書影本(如有請檢附)。
3、符合應試資格之學士以上學歷畢業證書。
4、學分成績單。
5、實習證明。
6、工作離職證明(若有公部門證明請檢附;若為在職者,請檢附工作在職證明)。
7、身心障礙證明文件(如有請檢附)。
8、良民證。
9、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從事專業工作相關經歷、參與專業工作相關訓練(研習)證明。
(二)於115年9月11日下午5時前(郵戳為憑)將報名表與佐證資料以掛號寄至本會土城據點(236035新北市土城區和平路22號6樓,請於信封上註記:應徵聘用少年輔導員)或於上班時間至本會親繳。凡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資料不齊者,請於通知期限內補齊,未補齊視同放棄。

甄  試
(一) 書面審核通過者,以電話通知並公告本會官網及臉書粉絲專
頁甄選相關注意事項。
(二) 書審合格公告:115 年9 月18 日(星期五)中午12 時於官
網及臉書公告書審合格及口試名單。
(三) 口試:115 年9 月24 日(星期四)。(依第1 階段書審結果
以電話通知口試,並公告於本會官網及臉書粉絲專頁,請於
安排口試時間提前半小時報到。)
(四) 到職日:預定於115 年11 月2 日到職,實際到職日以本會
參酌人員異動後公告為主。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以本會
參酌人員異動後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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