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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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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6-10-05
  • 截止日期:2026-10-24
  • 發佈單位:新北市立林口國民中學
約聘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正取
1人
備取
0-2人
職缺別
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一)辦理衛生保健安全暨護理工作、健康中心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林口區民治路25號 林口國中學務處健康中心
薪  資
月支報酬新台幣43,399元
學歷/檢定要求
(一)具護理師證書。
(二)具有以下資格條件之一者:(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2)專科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徵才條件
(一)具護理師證書。
(二)具有以下資格條件之一者:(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2)專科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三)代理期間需依護理人員法第8條規定辦妥執業登記。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6-1、27、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以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不得進用之情事(任用後發現錄取人員有各情形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五)依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無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事者。
(六)未曾涉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等事件;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
報名手續
一律採通訊報名,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於115年10月24日前將以下證明文件掛號郵寄至新北市立林口國民中學人事室(244019新北市林口區民治路25號),信件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報名以郵戳為憑,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1.報名表(請自行下載並親自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影本。
5.相當經驗或任職證明文件(離職或服務證明文件)。
甄  試
甄試方式:資料齊備且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職缺為護理師請假職務代理缺。
2.本校得就甄試人員中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2名,於甄選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為候用名冊,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逕為進用,惟應徵人員成績未達標準時,本校得予從缺。
3.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6年1月5日止或原請假人員銷假上班前1日止。聘用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 聯絡人:鄧小姐
  • 聯絡電話:02-26011014轉800
  • 電子信箱:af3720@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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