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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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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6-03-04
  • 截止日期:2026-03-09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正工程司(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正取
1人
備取
2人
副標題
人事室
職缺別
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督辦道路工程管理相關業務。
2.督辦道路工程之採購發包、執行及結案。
3.其他上級或長官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中和區員山路471號7樓
薪  資
不註明
學歷/檢定要求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土木工程相關系所畢業。

徵才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3.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學習能力強。
4.具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工作經驗5年以上及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尤佳。
報名手續
一、報名方式:
1、現職人員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惟如經審查履歷資料仍無法確認限制轉調期限、升官等訓練及格資料、向銓敘部釋復具其他可調任職系資格等,足以影響判斷應徵者資格者可另要求檢附相關證明。以紙本投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2、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簡要自述)及相關證件影本(含最後職務派令、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其他如政府採購證照、專業證照等個人專長及相關服務經歷證明等(無則免附) 依序裝訂,於115年3月9日(公告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地址:235074新北市中和區員山路471號3樓),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應徵正工程司職務】,或將上開檔案 E-mail 至ai1807@ntpc.gov.tw,再以電話確認是否已收受報名資料。

、甄選程序及方式:1.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經通知補件未於2日內補齊、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2.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得增列備取2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甄  試
參加甄選人員資格、條件、能力不符需求者,本處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重新辦理甄(審)選。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錄取人員俟商調暨報派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商調及報派(到)程序或棄權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2、附則: 1.無人報名或報名人數未達適當擇優人數時,將再公告延長報名時間。 2.所繳證件及所填資料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應自行負責。

備  註
洽詢方式:請電洽(02)22253299分機312羅小姐 。
  • 聯絡人:羅小姐
  • 聯絡電話:(02)22253299分機312
  • 電子信箱:ai1807@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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