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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名稱:「擬訂新北市土城區大安段445地號等9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及「擬訂新北市土城區大安段445地號等9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114年12月26日至115年1月24日止,共計30日。
三、公告地點及張貼處:本府、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土城區公所、本市土城區大安里及員仁里辦公處公告欄、刊登本府公報、刊登新聞紙3日。
四、公告內容:詳計畫書、圖。如需參閱紙本,請於公告期間內至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土城區公所、本市土城區大安里及員仁里辦公處閱覽。
五、廢止本案範圍內「中央路3段8巷」部分現有通路,廢巷示意圖詳見計畫書、圖。
六、另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s://reurl.cc/4LbajK,估價報告書詳細內容可至本府都市更新處查詢。
市長 侯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