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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5-11-1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 類 別:機關新聞
新北市勞工局提醒4大防颱事項做好整備 勞工出勤亦可行使「退避權」 雇主不得不利對待
【新北市訊】鳳凰颱風進逼,新北市已宣布7個行政區停止上班上課。勞工局強調,若勞工工作地、居住地或上下班必經地區已宣布停班,勞工未出勤可不發給工資,但仍建議雇主能優於法令照給。雇主如因業務需要、經勞工同意上班時,除建議加給工資,同時應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保險等協助措施。倘若勞工出勤後發現工作場所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亦可行使「退避權」,撤離至安全場所,雇主不得對勞工處以曠工、扣薪、解僱、扣發全勤獎金等不利對待。

勞工局除提醒雇主應落實勞工出勤保障及尊重行使退避權外,同時提出4大防颱注意事項,以協助企業加強安全整備,防範颱風可能帶來的災害:
(一) 營建工地應檢查施工架、圍籬、塔吊及物料是否穩固,並確保排水暢通。
(二)臨水作業應備妥救生艇、救生衣及緊急通訊設備;邊坡工程應隨時注意雨量變化及土石流緊戒。
(三)外送平台業者於停止上班期間應停止派單,風雨減弱後仍須確認安全無虞才能恢復。
(四)災後復原作業應防範觸電、墜落與物體倒塌等災害。

勞檢處長林澤州表示,颱風期間雇主應落實防災與安全整備,否則依《職安法》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若導致職業災害發生,更須負起刑事及民事責任,呼籲雇主應落實安全管理,「多一分準備就多一分安全」。


撰稿人:勞動檢查處營造業科 黃琮翰 22523299分機511
資料詳洽:勞動檢查處營造業科 科長曲晉興 22523299分機500
  • 聯絡人:黃琮翰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營造業科
  • 聯絡電話:02-22523299轉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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