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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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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6-01-02
  • 截止日期:2026-01-06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使用管理科5等暫僱人員
正取
1人
備取
1人
職缺別
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建物查估綜合業務。
2.繕造查估清冊、查估調查表覆核。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薪  資
月支報酬新台幣38,948元
學歷/檢定要求
1.學歷: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二年以上者。
徵才條件
1.學歷: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二年以上者。
2.熟悉二代公文系統者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報名手續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115年1月6日前(郵戳為憑)
檢具以下資料郵寄至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人事室收(機關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
並請註明聯絡電話,【信封請註明應徵使用管理科5等暫僱人員】。 (親送者請送至本局人事室登記桌蓋收文戳章)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1份(如附檔,請親自簽名,須含學經歷及自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請影印於A4同一面勿裁切)。
4.其他資格證明(無則免附)。
5.上開資料不齊或逾時者,視同資格不符。

甄  試
初審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如審查不合者恕不另行退件。(請務必留下多種聯絡方式,以便聯絡)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掛號」回郵信封(請附足郵資)俾利郵寄返還。
2.應徵人員如不符本局所需,本局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3.另需遵守本府規定辦理僱用事宜。

備  註
1.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經費用罄或計畫執行完畢。
2.薪資:比照「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薪點報酬支付估算為280薪點,月支酬金為新台幣38,948元,另本局支付機關勞健保勞退金部份,受僱人仍需自付勞健保及自提6%勞退金。
3.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當事人自負責任。
4.備取候用時間: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聯絡人:洪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7839
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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