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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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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6-10-05
  • 截止日期:2026-10-12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秘書室書記職務代理人(具備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正取
1人
職缺別
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郵務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66號1、2樓
薪  資
不註明
學歷/檢定要求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徵才條件
1.為符合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具備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3.學習力強、抗壓性高、具責任感、積極主動、溝通能力且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報名手續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及紙本雙軌應徵作業方式:(一)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註冊帳號登入/履歷填寫/完成履歷資料填寫並儲存,方可進行職缺應徵。(二)紙本應徵:請於前開人事總處應徵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後,將履歷表及相關資料於截止日前送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謝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66號2樓),信封上請註明「參加秘書室書記職務代理人甄試」字樣(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資格不符論)。二、請檢附以下資料:(一)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三)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四)工作證明影本(如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無則免附)。線上應徵請將資料合併成一個PDF檔後上傳應徵平台,紙本應徵請以A4格式直式橫書夾妥(不必裝訂)於截止日前送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謝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66號2樓),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甄  試
報名人員經審查後,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備  註
三、連絡人及聯絡方式:(一)聯絡人:都市更新處人事室謝小姐。(二)電話:02-29506206#212(三)電子信箱:am2806@ms.ntpc.gov.tw四、備註:(一)本職缺為職務代理性質之約僱人員,僱用期限:至116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無條件離職,並不得要求留用。(二)薪資約33,384元。
  • 聯絡人:謝小姐
  • 聯絡電話:02-2950620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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