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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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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5-08-21
  • 截止日期:2025-09-0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約僱人員(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正取
1人
備取
1人
職缺別
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辦理社會救助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
薪  資
30,001至40,000
學歷/檢定要求
1.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各項操作能力。

徵才條件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
5.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本局之徵才、育才及留才等人事服務,均遵照相關規定辦理,不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報名手續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本公告項下)、(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社會救助科辦事員職務代理人」,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吳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5694,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甄  試
2.報名期限至公告迄日止。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備  註
6.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當日。
7.薪資待遇:250薪點(折合每月薪資為新台幣3萬4,775元)
8.12月份在職者年終獎金1.5個月,且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
9.正取:1人;備取:1人(候用期限:1個月)
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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