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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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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6-10-08
  • 截止日期:2026-10-15
  • 發佈單位:鶯歌區公所
經建課臨時人員
正取
1人
備取
2人
副標題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職缺別
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 土石流防災業務(含防減災、疏散撤離、教育宣導)
2. 山坡地違規查報及水土保持行政業務
3. 衛星影像變異點通報業務
4. 生物防治(紅火蟻、野鼠)與通報(蜂窩、蛇、貓狗)業務

工作地點
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
薪  資
月薪新臺幣32,450元整(含勞健保自付)
學歷/檢定要求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徵才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富溝通協調能力及服務態度熱忱。
2.需具備普通重型機車、汽車駕照。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之情事者;態度積極、品性端正,無不良嗜好。
4.熟悉電腦操作Microsoft Office WORD及EXCEL文書處理操作。

報名手續
1.有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皆以A4紙張印製(排列整齊即可,請勿裝訂),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務必簽名,不須檢附(上傳)照片。
2.聯絡人:康小姐,聯絡電話:(02)26780202分機268。
3.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經建課臨時人員」。
4.資料請於115年10月15日當日前送達。郵寄至鶯歌區公所秘書室(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秘書室),亦可親送至鶯歌區公所收發室,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面試而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逾期、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恕不受理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5.需提供資料
5-1新北市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鶯歌區公所網站/首頁/訊息公佈/徵才訊息項下下載。
5-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3機車駕照正反面影本。
5-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證件影本。
5-5其他證明文件,如工作資歷証明影本。
6.增列備取人員2名,候用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7.適用期間3個月,考核其擔任工作是否能勝任,如未能通過考核以試用不合格論(評量成績不滿七十分),終止勞動契約。
8.本項甄審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以從缺。

  • 聯絡人:康小姐
  • 聯絡電話:(02)26780202分機268
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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