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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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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6-09-07
  • 截止日期:2026-09-18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科員職務代理人(約僱5等)
正取
1人
備取
2人
職缺別
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身心障礙就業輔導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7樓,預計115年11月中旬搬遷至三重第二行政中心,近捷運先嗇宮站。)
薪  資
280薪點,現折合月薪新臺幣38,948元。
徵才條件
1、.教育部承認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者,以復健諮商、社會工作、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會計、觀光、經濟、企管、心理或輔導相關科系所畢業者尤佳。
2、具備獨立作業能力及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軟體操作能力。
3、具活動規劃曁執行經驗者尤佳。
4、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報名手續
一、報名期限:自115年09月07日起至115年09月18日止,本職缺採網路線上報名,逾期或應備證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報名方式:
1、請檢附下列應備證件資料(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並將資料依序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至系統):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外國學歷,請再檢附外交部驗證證明、修業期間入出國紀錄及經過公證之學歷中譯本)。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個人勞保投保明細)。(無則免附)
(4) 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5)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2、確認履歷資料(含自傳,得免附照片)及附件檔應備資料都正確後,點選【應徵職缺】確定應徵,依序完成報名手續。



甄  試
1、經書面審查合格及符合需求人員,擇優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本次甄選擇優正取名額1人、備取2人,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候補期間離職,或有業務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案核定之翌日起算。
3、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4、錄取結果將公告於本局官網(https://ilabor.ntpc.gov.tw/)最新消息項下錄取公告專區。

備  註
1、本職務為身障就業輔導科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職缺列管之科員職務代理人,,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280薪點,現折合月薪新臺幣38,948元。
2、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或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報到截止之日止(僱用期限約至115年12月中旬)。
3、本公開甄選訊息未盡事宜,依現行有關法令之規定。
4、如對工作內容有疑義,請洽吳專員(電話02-29603456分機6599)。


  • 聯絡人:李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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