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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6-10-1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
  • 類 別:機關新聞
不動產糾紛調處及判決、和解或調解土地分割複丈費按持分比例算最公平!
【新北市訊】部分共有人持不動產糾紛調處結果、法院確定判決、和解或調解筆錄申辦共有土地分割時,常搞不清楚「土地複丈費到底誰該繳、怎麼分攤」?這類案件各共有人應繳的土地複丈費,將依分割後土地筆數平均分攤,並由分割後的土地所有權人繳納,若分割後仍維持共有狀態的土地地號,則再依各共有人持分比例分算應繳規費。
  舉例來說,若分割後土地為3筆,複丈費共$3,000元,則每筆分攤1,000元,由各筆土地的所有權人繳納;若其中1筆仍維持共有,則該筆1,000元再依各共有人持分比例分算。計算時採無條件捨去法至整數,餘數部分由申請人繳納;至於確定分割界址點的費用,也由申請人自行負擔。另外,未會同申請分割的共有人,將依規定註記欠繳複丈費,日後辦理相關登記時須先繳清,確保規費分攤公平合理。
  新莊地政事務所主任林圭宏表示,這項收費原則讓共有土地經過不動產糾紛調處結果、法院確定判決、和解或調解筆錄申辦共有土地分割時,複丈費計收更透明、更公平,對於無法會同申請共有土地分割之共有人,可於換發權狀時一併繳納欠繳複丈費,不用再多跑一趟。

資料詳洽:新莊地政事務所 張喆 電話:(02)2277-9245分機200
撰稿人:劉育辰
  • 聯絡人:張喆
  • 聯絡單位: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測量課
  • 聯絡電話:02-22779245轉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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