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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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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6-07-16
  • 截止日期:2026-07-24
  • 發佈單位:國小教育科
科員職務代理人(5等約僱人員)
正取
1人
備取
1-2人
職缺別
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一、辦理國小教育科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1樓教育局國小教育科
薪  資
依「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8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酬支金為新臺幣38,948元。
學歷/檢定要求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徵才條件
1.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2.具服務熱忱、責任感、團隊精神、積極、學習能力強,溝通能力佳,品德操守端正無不良嗜好者。
3.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4.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
5.具備政府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報名手續
(一)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件。
4.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排列。
(二)報名方式:請於115年7月24日前,以電子郵件寄至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洪專員信箱(an1421@ntpc.gov.tw)。
※主旨請敘明「應徵5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性質)」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甄  試
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參加甄選人數不得低於職缺數5倍,如初審合格人數低於職缺數5倍, 應全數通知。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經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甄審通知: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參加甄選人數不得低於職缺數5倍,如初審合格人數低於職缺數5倍, 應全數通知。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經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2.本次徵才得列候用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備  註
(一)實際離職日期為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教育行政科錄取人員分發報到當日(預計至115年10月下旬,代理期間倘僱用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二)依「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8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酬支金為新臺幣38,948元。
(三)聯絡電話:(02) 29603456分機2743洪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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