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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5-09-25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 類 別:機關新聞
教師節連假即將到來!雇主應依法給假給薪
【新北市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已修正下半年行事曆,納入新增加法定應休假日,其中即將到來的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因適逢週日,應於9月29日(週一)補假。因此,事業單位如與月薪制勞工約定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應於同日給予補假,且工資照給;但如需請勞工於補假日工作,除應徵得勞工同意外,亦應加倍發給當日工資。
勞工局提醒,法定休假日如剛好遇到勞工的休息日或例假,此時雇主應給予勞工補假1天,且因補假日及休息日出勤的工資計算倍率不同,勞資雙方應明確約定補假日期,並於排班表或出勤紀錄註記,以避免日後衍生休假日數不足或出勤工資計算爭議。
勞工局強調,事業單位如有違反上述規定,依勞基法可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等資訊,籲請業者務必遵守法令規定,以免觸法受罰。

撰稿人:勞動檢查處 郭婷毓 22523299分機313
資料詳洽:勞動檢查處 陳均銘 22523299分機300
  • 聯絡人:郭婷毓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一般檢查科
  • 聯絡電話: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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