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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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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6-09-13
  • 截止日期:2026-09-21
  • 發佈單位:教育研究及資訊發展科
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正取
1人
備取
2人
職缺別
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一、辦理教育研究及資訊發展科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B1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研究及資訊發展科)
薪  資
34,775
徵才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3.具服務熱忱、責任感、團隊精神、積極、學習能力強,溝通能力佳,品德操守端正無不良嗜好者。
4.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5.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
6.未有各級學校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情形(已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者,學校應予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
7.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或具備政府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報名手續
(一)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件。
4.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二)報名方式:請於115年9月21日前(郵戳為憑),寄送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B1,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研究及資訊發展科曾小姐收。
※信封請加註「應徵教資科助理員職代」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甄  試
(三)甄審通知: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參加甄選人數不得低於職缺數5倍,如初審合格人數低於職缺數5倍,應全數通知。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經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四)本次徵才得列候用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備  註
(一)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教育行政科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5年10月下旬,代理期間倘僱用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二)依「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5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酬支金為新臺幣34,775元
(三)本次僱用設有2個月試用期。
(四)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8440曾小姐。
  • 聯絡人:曾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8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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