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 facebook
  • line
  • 友善列印(開啟新視窗)
  • 發佈日期:2026-08-17
  • 截止日期:2026-08-28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查察人員3名
正取
3人
備取
6人
職缺別
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查察新北市轄區內雇主聘僱移工之情形。
2、協助查察非法工作之外國人相關業務,依民眾檢舉,會同移民署及警政機關執行外勤查察工作。
3、查察違反就業服務法之仲介公司。
4、承辦違反就業服務法之行政處分、訴願、訴訟及入國通報案件。
5、執行就業安定基金補助款計畫。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7樓,預計115年底搬遷至三重第二行政中心,近捷運先嗇宮站。)
薪  資
現按月支給第1階281薪點,新臺幣39,087元。
徵才條件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如為勞工系、社工系、法律系相關科系尤佳。
2、具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3、須具備普通重型機車駕照者,若同時具備普通小型車駕照者尤佳。
4、對外國人業務具有獨立作業及溝通協調能力。
5、具備電腦文書作業處理能力。
6、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報名手續
一、報名期限:自115年08月17日起至115年08月28日止,本職缺採網路線上報名,逾期或應備證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報名方式:
1、請檢附下列應備證件資料(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並將資料依序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至系統):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外國學歷,請再檢附外交部驗證證明、修業期間入出國紀錄及經過公證之學歷中譯本)。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影本。
(4) 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個人勞保投保明細)。
(5) 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6)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2、確認履歷資料(含自傳,得免附照片)及附件檔應備資料都正確後,點選【應徵職缺】確定應徵,依序完成報名手續。


甄  試
1、經書面審查合格及符合需求人員,擇優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本次甄選擇優正取名額1人、備取2人,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候補期間離職,或有業務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案核定之翌日起算。
3、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4、錄取結果將公告於本局官網(https://ilabor.ntpc.gov.tw/)最新消息項下錄取公告專區。
備  註
1、本職務為勞動部全額補助僱用之約用人員,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將視考核成績予以續僱。
2、薪資說明:僱用薪資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機關(構)約用人員僱用資格條件一覽表「業務督導員」規定,現按月支給第1階281薪點,新臺幣39,087元。
3、本公開甄選訊息未盡事宜,依現行有關法令之規定。
4、如對工作內容有疑義,請洽李股長(電話02-29603456分機6475)。

  • 聯絡人:李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431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