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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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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6-03-27
  • 截止日期:2026-03-30
  • 發佈單位:新北市新店戶政事務所
4等約僱職務代理人(代理戶籍員)(預估缺)
正取
2人
備取
2人
職缺別
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戶籍登記等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薪  資
新臺幣34,775元/月 (以上薪資不含加班費)。
徵才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二)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三)應具電腦處理操作能力,有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 本所服務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8時至17時30分,惟須能配合機關例假日排班或業務需要加班。
備  註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以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
(一)甄選報名表請自網頁下方下載「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使用,並請於甄選報名表「報名者簽章」欄位親自簽名。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經歷證明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四)前開影本資料,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五)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進行甄選程序,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原則不退還,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二、工作地址:新北市新店戶政事務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11樓)。
三、報名方式:一律以A4格式於115年3月30日前親送或郵寄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11樓「新北市新店戶政事務所」人事莊小姐收(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新店戶所戶籍員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參加甄選期間務請保持開機,俾便聯絡)。
四、進用期間:自通知報到之日起至115年地方特考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約116年3月下旬)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
五、備取人員候用期限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 聯絡人:莊小姐
  • 聯絡電話:02-29147675轉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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