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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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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6-07-17
  • 截止日期:2026-07-23
  • 發佈單位:社會教育科
3等約僱人員
正取
1人
備取
2人
職缺別
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進行立案補習班全面性普查。
2.辦理未立案補習班稽查。
3.立案及未立案補習班改善情形 追蹤複查。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0樓西側
薪  資
依「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4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酬支金為新臺幣33,384元。
學歷/檢定要求
國內外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校畢業。
徵才條件
1. 國內外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2. 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3. 具補習班或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機構管理經驗或稽查經驗者為佳。
4. 具服務熱忱、積極、學習能力強。
5. 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6. 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報名手續
(一)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件。
4.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二)報名方式:請於115年7月○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寄送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0樓西側,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社會教育科王小姐收。
※信封請加註「應徵3等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甄  試
(三)甄審通知: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參加甄選人數不得低於職缺數5倍,如初審合格人數低於職缺數5倍,應全數通知。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經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四)本次徵才得列候用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備  註
(一)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
(二)依「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4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酬支金為新臺幣33,384元。
(三)聯絡電話:(02) 29603456分機2530王小姐。

  • 聯絡人:王小姐
  • 聯絡電話::(02) 29603456分機2530
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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