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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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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  別:新北公告1
  • 發佈日期:2022-10-27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交友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
公告日期
2022-10-27
依  據
依據內政部111年9月8日台內戶字第1110243523號函及111年10月24日台內戶字第1110243211號函辦理。
一、依據「內政部指定交友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安維辦法)第22條規定,交友服務業者須訂定其「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以下簡稱安維計畫),並於安維辦法發布施行日起6個月內(112年2月28日),報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二、配合落實「防疫個人資料稽核指引」,交友服務業者應將持有之防疫個人資料併入安維辦法規定之個人資料安全維護稽核機制,或另依該指引第3條至第5條規定建立防疫個人資料自行查核制度及規劃稽核作業。
三、為利交友服務業者如期完成以上作業,內政部業已研訂安維計畫範本,請交友服務業者可視業務規模、特性、保有個人資料之性質及數量等情形,參考該範本訂定安維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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