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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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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  別:新北公告1
  • 發佈日期:2025-12-05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1127自來水汙水案|新北市政府專案補助公告】
公告日期
2025-12-05
主辦單位: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因應114 年11月27日自來水汙染事件,新北市政府啟動專案補助計畫,提供受影響市民補償協助。以下為補助重點與申請方式,請符合資格的居民留意申請期限。
一、補助項目
(一)生活用水購買補助(114/11/27–114/12/1)
 1.補助因事件購買瓶裝水、桶裝水、杯水等必要用水的費用。
 2.檢附:實體店家收據、發票。
 3.若為網路電子發票或載具發票,須列印紙本交易明細。
(二)就醫費用補助(114/11/27–114/12/1)
 1.因事件導致身體不適並就醫者,可申請醫療費用補助。
 2.檢附:收據 + 診斷書(須能證明與本事件相關)。
(三)家用淨水設備濾芯更換補助(114/11/27–114/12/31)
 1.因事件更換家用濾芯者,每戶補助上限 1,000 元。
 2.檢附:加用淨水器環境及濾芯更換照片及收據、發票。
 3.不含簡易攜帶型濾水壺。
(四)上述補助項目受理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水塔清洗補助代收服務
(一)代收期間:114 年 12 月 16 日起至 115 年 2 月 10 日止
(二)若因事件委外清洗水塔,可由區公所協助代收申請文件。
(三)依自來水公司「114/11/27 基隆油污事件委外清洗水塔補償申請書」規定辦理。

三、補助對象(受影響里別)
(一)補助對象以自來水公司公告影響範圍為準,申請人以房屋所有權人或承租人(自然人) 為限。
(二)自來水公司提供之本案主要影響範圍圖供參。
(三)水塔清洗補助之資格,依自來水公司公告為準。

四、申請資料取得方式
可於附件下載「新北市政府因應 114/11/27 自來水污染事件專案補助計畫」https://reurl.cc/Ebj3V1
(含申請表、委託書、領據)自行列印並黏貼單據送件。

五、資料收件方式
(一)方式 1:交由里長協助統一收件並轉交至區公所
(二)方式 2:親送汐止區公所1 樓專任櫃台
(櫃台收件時間:於受理截止日(12/31)前每周平日8-17時、假日部分12/6(六)及12/7(日) 8-17時加開收件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
(02) 2641-1111 分機 175、333、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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