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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7-04-07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法制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高價分期購買學習教材,解約退費難
【新北市訊】新北巿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以下簡稱消保官)有鑑於105年共受理31件學習教材退費申訴,且其中不少個案是面臨法院強制執行的外籍配偶或弱勢家庭,處境堪憐,特會同經濟發展局人員針對轄內3家學習教材公司進行定型化契約及廣告查核,雖未發現違法情事,但仍提醒家長留心銷售花招並審閱契約條款,如欲解約,應把握7日猶豫期。
  消保官表示,3家業者銷售之學習教材皆包括書本及電腦軟、硬體,多年課程都在購買時一次全部交付,總價自數萬元至10餘萬元不等。前來申訴之家長多表示因子女對教材沒興趣或成績未進步而想將未使用之教材辦理退費,但業者皆以超過7日猶豫期而拒絕,且直到面臨資融公司催繳或法院強制執行時,才赫然發現購買時曾在本票或小額信貸契約上簽字。
  經消保官調查發現,3家業者均有提供7天以上之猶豫期,也有業者提供免費體驗課程。但消費者若以分期付款方式購買,業者均將債權轉讓給資融公司,家長要求提前解約還須支付資融公司違約金。因目前欠缺學習教材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難以對業者之銷售方式或債權轉讓之行為加以限制,除建議主管機關儘速訂定學習教材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外,更呼籲業者應增加教材可分每學年(期)購買,讓消費者可選擇更適合自己的方案,銷售人員於推銷學習教材時,應向消費者說清楚且確認消費者(尤其是外籍配偶)瞭解雙方權利義務,不應唯利是圖向不諳中文之外籍配偶推銷高價學習教材。
  另消保官提醒消費者,對業者使用的銷售花招切莫掉以輕心,例如業者標榜買教材附送到府指導,只是教導如何使用學習教材軟、硬體,並非送家教;所謂分期付款,實際上可能是小額信用貸款。建議家長應善用業者提供免費體驗課程或猶豫期,觀察子女是否喜歡學習教材且程度是否適合,簽約前應該充分瞭解契約內容,並且將業者口頭承諾記載於契約中,且應避免購買長期課程或簽發本票,若要解約則務必要把握7日猶豫期,以免權益受損。消費者遇有消費爭議,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尋求協助。
  資料詳洽: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 沈皆涼消保官
  電話:(02)29603456分機5118、手機:0963307358
  • 聯絡人:沈皆涼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
  •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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