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搜尋
一、 計畫名稱:「擬訂新北市樹林區大同段488地號等3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二、 公告起迄日期:自115年5月15日至115年6月13日止,共計30日。
三、 公告地點及張貼處:本府、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樹林區公所、本市樹林區和平里辦公處之公告欄、刊登本府公報、刊登新聞紙3日。
四、 公告內容:詳計畫書、圖。如需參閱紙本,請於公告期間內至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樹林區公所、本市樹林區和平里辦公處閱覽。
五、 另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s://ppt.cc/fuOXnx。
市長侯友宜
【用印】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