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政府

市政新聞

  • facebook
  • line
  • 友善列印(開啟新視窗)
  • 發佈日期:2026-08-05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 類 別:機關新聞
犬隻墜樓死亡 飼主未設防護新北動保處開罰1萬5,000元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日前接獲通報,樹林區中山路一處檳榔攤前發生犬隻墜樓死亡案件,目擊民眾當時發現犬隻自高處墜落,誤以為遭人從樓上拋出,立即通報警方及動保處。經動保處調查,犬隻為有主犬,飼主平時將犬隻飼養於住家頂樓露臺,因露臺堆放雜物,犬隻疑因受驚攀上雜物堆,沿突出樓板處行走後翻越女兒牆,不慎墜落死亡。動保處認定飼主未妥善維護飼養環境及做好安全防護,依動物保護法裁處1萬5,000元罰鍰。

日前樹林區中山路一處檳榔攤前,發生一起犬隻墜樓意外案件,目擊民眾原在路口等停紅綠燈當中,驚見不明物體從3樓高處墜落,靠近一看才發現是1隻狗,懷疑是樓上住家虐待犬隻,將其拋出窗外,當下立刻通報樹林區山佳派出所及動保處,動保處派員到場查察確認犬隻有晶片登記,並通知飼主到案說明。

飼主表示,因平時白天在外地工作,犬隻飼養於承租住處的頂樓露臺,露臺上堆放不少雜物。案發當日因下雨打雷,犬隻疑似受到驚嚇,攀上雜物堆後沿著突出樓板向外行走,至檳榔攤上方後無路可走,不慎墜落,犬隻於送醫前死亡。經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確認犬隻確實如飼主所述,因攀爬雜物後行走至突出樓板處而發生墜落意外。動保處表示,依動物保護法第5條規定,飼主對於其管領之動物,應避免其遭受騷擾、虐待或傷害。本案飼主未妥善維護飼養環境及設置適當防護措施,致犬隻墜落死亡,依法裁處1萬5,000元罰鍰。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飼主應隨時檢視飼養環境及安全防護措施,尤其居住於高樓層或設有陽台、露臺者,更應避免於臨牆處堆放雜物,並妥善設置防護網、圍欄等安全設施,防止犬貓因受驚、好奇或攀爬而發生墜落意外。飼養寵物不僅要提供基本生活照護,也應主動排除環境中的潛在危險,避免一時疏忽造成無法挽回的遺憾。民眾如發現動物疑遭受虐待、受傷或有其他急難情形,可撥打1959動保專線或1999市民專線通報,動保處將依案件情形派員查處,共同守護動物生命安全。

資料詳洽: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謝侑達秘書 電話2959-6353分機302 手機0928778137
  • 聯絡人:謝侑達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 聯絡電話:02-29596353轉302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