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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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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8-05-02
  • 截止日期:2018-05-16
  • 發佈單位:板橋區公所
工務課約僱人員1名(技士職務代理人,約僱5等280薪點支薪)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本區道路維管、道路附屬設施與雨水下水道之養護、改善暨其它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
2、本職務係短期約僱,僱用期間至107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案內擬僱用之約僱人員,於考試分發人員報到日前1日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工務課(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
待  遇
不註明
性  別
不限
學歷/檢定要求
大專以上畢業。
徵才條件
熟悉電腦作業、服務熱忱及工作積極認真,具機車駕照者尤佳。
報名手續
聯絡方式:
1、一律採通訊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工務課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並寫上白天聯絡電話,報名截止日至107年5月16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收件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板橋區公所-人事室黃小姐收。
應備文件:
1、甄選報名表(詳相關附件或至本所網站/表單下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甄選報名表項下列印。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專長證照影本。
5、相關經歷證明影本。

聯絡電話:工作內容電洽29686911 分機128工務課呂小姐。
其他問題電洽29686911 分機207人事室黃小姐。

甄  試
1、經本所初審合格者,擇優約談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面試及錄取均以電話通知,未能參與面試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項甄選如應徵者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

備  註
本項徵才1名(另得備取1名),候補部分,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
  • 聯絡人:黃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86911分機207
相關附件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甄選報名表.odt

    ODT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甄選報名表.doc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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