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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9-06-1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
  • 類 別:機關新聞
釐正地籍杜絕面積錯誤,保障市民權益
【新北市訊】有關報載板橋地政事務所因建物面積測量錯誤,辦理更正,法院判決賠償案,板橋地政事務所特別提出說明。

板橋地政事務所是於105年間受理民眾陳情案件時,發現該民眾所陳之建物,確於76年辦理建物測量時有面積計算錯誤之情形,遂依規定辦理面積更正,更正後主建物及附屬建物陽臺合計減少16.56平方公尺,建物所有權人李小姐認為此一更正造成她於102年買賣該建物時有溢付價金之損失,遂向新北地方法院提出國家賠償之訴,經新北地方法院一審結果,應賠償新臺幣107萬1,392元。

板橋地政事務所林主任指出,李小姐所持有之房屋是在76年間辦理建物第一次測量登記,當時以人工方式計算面積,經105年以電腦計算檢核發現,原面積有錯誤情形,立即依規定辦理更正,其目的是確保建物交易移轉中能以正確無誤的面積買賣,以保障人民權益,該處分皆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至於李小姐所提出的民事求償訴訟,地政事務所將於收到判決書後,再就判決內容不合理處,於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

資料詳洽: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
電話:02-29611126分機203謝嘉恩
撰稿人:謝嘉恩(或新聞聯絡人:測量課課長林政修)
  • 聯絡人:林政修
  • 聯絡單位: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測量課
  • 聯絡電話:02-29611126轉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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