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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2-08-05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法制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新北消保官抽查太陽眼鏡 超過半數不合格
【新北巿訊】今夏豔陽高照,為阻擋危險 級或過量級的紫外線對眼睛造成危害,許多人外出時會戴太陽眼鏡,或正打算選購阿湯哥那款「飛行員墨鏡」作為父親節禮物,讓老爸更加帥氣。但市售的太陽眼鏡品質良莠不齊,為保障消費者購物安全,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下稱消保官)特別選購23件市售太陽眼鏡並委託專業檢驗機構檢驗,結果超過半數不合格,消保官已令相關業者說明,要求經銷商將不合格商品先行下架,並由主管機關作後續處理。
  消保官說明,本次抽樣檢驗23件市售太陽眼鏡之品質及標示是否合乎規定,其中10件購自新北市實體商店,另於電商平台購買13件。在品質檢測方面,有2件穿透平面角度不合格,商品檢驗標識方面則有6件未標示檢驗標識,因涉及逃避檢驗,連同品質不符合部分已移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查處。至於一般商品標示,則有14件不合格,主要缺失包括對製造商或進口商資訊、主要成分、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以及製造日期等項目未標示或標示不完整,已移由業者所在地之主管機關做後續處理(檢驗結果詳如附表)。
  消保官進一步指出,太陽眼鏡可分為一般濾鏡及偏光濾鏡兩種,依照國家標準CNS 15067規定,太陽眼鏡濾鏡編號可分為0~4類,其中編號0的光線穿透率最高(100%~80%),編號4的減光效果最好(光線穿透率為8%~3%),而適合強光烈日下或水上活動使用的則為編號3的濾鏡(光線穿透率為18%~8%),消費者如要挑選符合特定用途的太陽眼鏡,切記檢視濾鏡編號。另一方面,偏光濾鏡有消除刺眼的反射眩光以及讓物體的色彩看起來更飽和等優點,標榜有偏光功能的太陽眼鏡能讓眼睛更舒適,但本次檢驗有2款標榜偏光功能的太陽眼鏡不合格,至於抗紫外線UV功能則23件全數合格。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市售太陽眼鏡的款式極多,價格自百元至上萬元不等,為保障眼睛健康,消費者在購買或使用太陽眼鏡時應務必選購標示完整及檢驗合格的太陽眼鏡,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的太陽眼鏡,以免危害眼睛健康。
  • 聯絡人:周繼雄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
  •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5120
相關附件
  • 太陽眼鏡市場購樣檢測結果彙整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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