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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9-07-10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 類 別:機關新聞
著重公共安全 新北市率先通過代拆辦法7月實施
【新北市訊】為公共安全硬起來!新北市政會議今(7/10) 通過「新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申請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辦法(草案)」,最快7月底上路實施,未來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後,實施者與待拆戶真誠磋商協調後仍無法成功,可依程序請求市府代為拆除,讓民眾免於擔心公共安全之苦。

推動都更是新北市府首要任務,侯市長先前即表示「該都更的就都更,該拆除的就拆除」,並且強調市民家園危老重建不能等,對於不合理的不同意戶也會有所作為來解決,尤其攸關居住安全的危險待拆建物更是不會妥協,公權力一定要介入。

配合中央都市更新條例修法要求再加上民眾的期盼,面對都更少數不同意的待拆戶,本次代拆規定市府不僅提升法律位階以自治法規訂定,強化公權力執行效力,在程序面上也注重溝通協調機制的完備,讓市府最後處理待拆戶更有正當性及合理性,除實施者要秉持真誠磋商精神極盡與待拆戶溝通協調外,市府受理代拆後也會再進行協調程序,若還無法達成共識,市府就會訂定期限執行公權力。

此外,侯市長上任以來不斷強調公共安全、居住安全刻不容緩,本次代拆規定市府也考量防災及公辦案件有其迫切性、公益性的需求,針對此類案件簡化代拆程序縮短作業期程,即市府受理代拆進行再協調不成後,得免再提審議會處理即可依程序訂定期限執行代拆,為都更做真正該做的事,展現市府都更推動的決心與效率的落實。



發言人:李擇仁主任秘書 電話:02-29506206 轉 104
資料諮詢:更新處事業科徐子宏科長 電話:02-29506206 轉 301
新聞聯絡:都市更新處秘書室蔡家雯 電話:02-29506206 轉 106
  • 聯絡人:蔡家雯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秘書室
  • 聯絡電話: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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