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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公有市場攤商使用費減收80%,另外三座委外公有市場不動產租金減收80%,減收3個月,如有需要即延長
市有不動產出租作營業使用者,租金減收50%、權利金(如國民運動中心、漁市等)最多減收35%
新北市社會住宅的承租人自5月1日至7月31日得申請4個月租金緩繳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