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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0-04-09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因應新冠狀肺炎 紓困營建產業新北延長建照期限2年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聞稿 109.4.8
因應新冠狀肺炎 紓困營建產業
新北延長建照期限2年
【新北市訊】因應新型冠狀肺炎及營造業缺工情形嚴重,新北市政府體恤營建業目前正面臨的窘境,決定針對105年6月1日至109年4月15日止,已取得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目前仍為有效之建築執照,即日起自動增加建築期限2年,希望藉此紓解建築投資業與營建業困境。
工務局長詹榮鋒指出,營建產業向來被稱作火車頭工業,帶動中下游相關產業需求,但受疫情影響,除了國內營建業所需砂石未能即時補充外,例如建築物之電梯、空調及消防等設備供應鏈也出現斷鏈或減產情況,造成營造成本增加、施工進度延宕。
工務局表示,市府為降低工料短缺所造成的衝擊,決定針對目前仍有效的建照及雜照祭出自動增加建築期限2年的措施,友善建築投資環境。
工務局說明,近年來營造業缺工數明顯偏高,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基層技術工及勞力工短缺時間平均3.4 個月,營造業空缺人數達1.3萬,空缺數則年增2,000個,已嚴重影響建築工程施工進度。因此,市府參照新北市建築管理規則第14條之規定,增加建築物施工期程,協助業者共同度過難關。


主辦單位連絡人: 工務局施工科潘科長亮宇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5757
承 辦 人: 施工科幫工程司陳炎山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5775
工務局新聞聯絡人: 夏專員敏華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7757
 
  • 聯絡人:夏敏華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局本部
  • 聯絡電話:7757
相關附件
  • 建照延長二年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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