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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1-03-09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新北市地政事務所新增通信申請退還規費服務
【新北市訊】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為簡化退還規費作業流程,提供更優質便民之服務,自今(100)年3月起新增可以通信申請方式退還地政規費,歡迎多加利用。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康秋桂局長指出,為簡化民眾因溢繳或案件撤回、駁回而申請退還地政規費之作業程序,各地政事務所自93年起即率先提供申請民眾當場退還規費之服務,免除以往因審核作業而需往返多次之不便,開辦以來頗獲民眾好評。現為提供民眾更便利、多元之申請方式,本市各地政事務所自今(100)年3月起,再新增通信申請退還規費服務,民眾可以郵寄方式申請退還規費,毋須親自到地政事務所辦理,將可節省更多的時間、金錢。此外,民眾選擇領取退還規費的方式,除現行以現金方式退還外,本市各地政事務所並新增匯款及支票之領款方式,提供更多元、便捷的服務,歡迎多加利用。

資料詳洽:地政局 何眼蜜 電話:29603456分機3452
撰稿人:何眼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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