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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9-05-2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新北市補助人民團體等辦理社會公益服務 以公益、創新、公開透明、在地支持為導向


1080523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補助人民團體、合作社暨社會福利財團法人辦理公益活動作業規範,業經議會於5月16日審議通過,並公告施行。因新制作業規定與往例不同,社會局先於5月23、24日連續在新北市政府507會議室舉辦說明會,後續亦將再辦理8場分區說明會,歡迎立案團體符合申請規定者參加,共同為新北市公益福利服務再創新局。
  因應今(108)年議會附帶決議要求社會局須訂立補助團體作業規範報送議會通過後,始得動支該預算,因此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訂定相關規範,並經議會審議通過公告施行。
  有關人團等補助,今年以「公益導向」、「在地支持」、「鼓勵創新」、「公開透明」為主要特色。為支持在地活動、服務在地弱勢,凡活動地點涉及外縣市者一律不予補助。補助類型分為一般性補助及創新服務方案2種,其中創新性方案最高補助新臺幣50萬元且免自籌款,但必須為公益連續性服務,且須通過初審及複審。至於一般性補助,經費以25%為上限,且每一團體一年以1案為限,申請團體應自籌75%活動費用,以利市府有限資源可運用於更多團體,鼓勵更多民間單位參與公益服務。
  社會局長張錦麗表示,為了幫助立案團體熟悉作業規定,社會局23、24日連續2天於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507會議室舉辦說明會,採自由入座進行,吸引許多社團參加,現場並提出問題,充分展現團體對於公益活動的參與熱情與重視。
  社會局後續將再辦理8場分區說明會,希望人團等夥伴踴躍參加,並歡迎加入「新北好團結」LINE頻道(網址:http://bit.ly/2VvXylz),以掌握最新社福資訊。分區說明會場次分別為:
一、 瑞芳場:108年5月29日(三)14時30分至16時30分(瑞芳區公所3樓大禮堂)。
二、 土城場:108年5月30日(四) 10時至12時(土城區公所7樓禮堂)。
三、 淡水場:108年6月3日(一)14時30分至16時30分(淡水區公所9樓大禮堂)。
四、 三重場:108年6月4日(二)10時至12時(新北市三重勞工中心)。
五、 新店場:108年6月6日(四)14時30分至16時30分(新店區大豐社福館)。
六、 汐止場:108年6月11日(二)14時30分至16時30分(汐止區公所11樓大禮堂)。
七、 中和場:108年6月13日(四)10時至12時(中和區公所6樓禮堂)。
八、 深坑場:108年6月14日(五)14時30分至16時30分(深坑區公所5樓禮堂)。

資料來源:人團科長鄭淑敏 29603456#3602
承辦人:蔡芷茵 29603456#3608
新聞連絡:黃逢明29603456#3722 陳清貴29603456#3728
  • 聯絡人:陳清貴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局本部
  • 聯絡電話: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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