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政府

市政新聞

  • facebook
  • line
  • 友善列印(開啟新視窗)
  • 發佈日期:2019-07-12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新莊派出所原始建築之外牆將保留於更新後文化性服務設施大廳展示,讓記憶保存與都市更新雙贏

【新北市訊】新莊派出所經108年6月13日提送市府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文化景觀審議會審議,決議不指定登
錄為文化資產,惟派出所原始建築外牆將保留於都市更新後文化性服務設施大廳展示。

新莊派出所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於107年2月22日報請文化局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本府於5月28日辦理文化資產保存價值會勘,6月6日作成列冊追蹤決定。

108年2月11日起暫定古蹟,經專案小組會勘及召開專案小組會議,提送市府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文化景觀審議會審議,經文資審議委員審慎討論及評估,考量建物歷經多次的增改建,原物所存極為有限,現存原物件已無法具體呈現其歷史、藝術與科學價值;建物造型及清水紅磚牆之構造與形式較為普遍,無特殊之民間藝術特徵,尚未達古蹟指定暨歷史建築登錄之指定及登錄基準,爰決議不指定古蹟、不登錄歷史建築。

文化局表示,新莊派出所雖經文資審議決議不指定登錄為文化資產,然派出所一樓其原始建築之外牆,後續財政局將請都更案實施者於更新後文化性服務設施之大廳展示,讓記憶保存與都市更新雙贏。
  • 聯絡人:高煖雅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 聯絡電話:4602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