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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政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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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單位:綜合規劃組
  • 期數:416
  • 會議時間:2019-01-09  08:30
  • 會議地點:本府18樓市政會議室
新北市政府416次市政會議紀錄
壹、主席宣布開會
貳、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無修正意見,會議紀錄備查。
參、機關專題報告:參閱書面資料
城鄉發展局-新北都更‧行動治理
主席指示:
城鄉局簡報提及多件都更案例,這是我非常關心的部分,上任首日就前往視察新店大溪地社區,此處因海砂屋造成居住安全問題,因為前後段核定範圍並不一致,是否能符合獎勵範圍,我特別率市府團隊去視察。感謝當日城鄉局立即召開會議,從「市民優先」的角度,市民有急迫性需求,我們就進行全盤檢討,從寬認定海砂屋獎勵範圍。日後針對此類有急迫公共安全影響的案件,政府一定要站在人民的角度去思考,讓人民獲益,也讓施作者在合理範圍內獲利,並讓政府拿回應有的公益回饋空間,創造三贏,其中又以人民的利益最為重要,應該是我們最重要的思考角度。
新北市幅員遼闊,海砂屋情形並不少見,站在防災型都更立場,也有許多需要處理的危險老屋,基於急迫性、公共安全及居住正義等原因,需要改變的房屋非常多。我在競選期間提出「都更三箭」政見,其中第二箭是行政區主幹道沿線都更,第三箭是危老都更,這兩部分特別拜託陳副市長成立專案,全力督導各機關積極推動,務必落實此項政見。此兩項政見主要希望改變新北市城市風貌,也期望解決目前臺灣都更最常被詬病的問題,亦即明明有此專案,但推量很少;期間遭遇各種瓶頸及許多困難,造成拖延,一件都更案拖延8年、10年,甚至更長時間者比比皆是。
簡報預估108年民間有7案可以拿到使照,5案危老重建可以動土,1,381戶社會住宅可以完工,這樣的案量對比新北市整體老舊房屋比例,其實我們還是要很努力。基於居住安全及公共安全原則,請城鄉局積極盤點海砂屋,以及防災型都更需要處理的非常老舊及結構已有問題的房屋,主動與居民溝通。我們不要等事情發生之後,才去說當初應該如何做,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該在問題尚未出現之前,即主動積極解決民眾的困難;發生事情之後才來解決,這是沒有能力的政府;甚至發生問題之後也不去解決,這是不負責任的政府。
新北市目前面臨最嚴重的問題之一,就是都更,需要大家全心全意投入,解決民眾最大的困難,協助民眾處理老舊房屋,獲得更安全便利的居住空間,政府絕對有責任讓民眾安居樂業。我在競選期間就希望務必積極處理都更問題,請陳副市長、城鄉局黃局長多多協助,也請各機關全力配合。再次重申這樣的案量對比新北市整體老舊房屋比例仍顯不足,尤其希望落實「捷運到哪裡都更就到哪裡」政見,請各機關全力配合,該給的人力及資源,我們全力支援。
肆、當週重大輿情專案報告:參閱書面資料
交通局-汐止區交通改善檢討
一、消防局黃局長:
針對交通壅塞問題,市長指示未來重大交通事件要以災害應變機制處理,目前119系統通常第一時間就可以接收到民眾車禍報案,我們已經彙整交通局提供十大易肇事路段、易塞車幹道等資料,匯入119報案系統。未來若119接收民眾通報火警、瓦斯漏氣及車禍事故,將同步通知110及交通中心,因為民眾不一定會通報110而是119,我們會與110保持密切聯繫。
另外針對道路小型障礙之排除,有時發生緊急事件後,消防局已到場而警察或相關人員或許尚未趕到,我們或許可以提供更多協助,例如宣導民眾自行拍照存證後即可先將車輛移開,避免壅塞;又如道路掉落物若要等待環保局清潔隊到場,時間也有落差,我們也可以處理。總之針對縮短道路事故處理時間,保持交通順暢,消防局都會配合交通局辦理。
二、新聞局蔣局長:
新聞局針對此事件已進行內部檢討,3日早上塞車時已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留言,11時41分就變成媒體發布的新聞,12點7分新聞局人員通報各局處相關群組。我本身有收到訊息,但我也在開會,所以直到下午3點20分,我發覺此事件處理似無進展,立即請新聞局同仁致電機關聯絡人員,釐清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以及目前處理進度。後來回報訊息表示當日早上發生多起交通事故,係由警察局負責處理,交通局及警察局雙方認知或有不夠清楚,且首長都在開會,下午4時29分吳副市長要求相關機關都要有回應,下午6時30分新聞局正式發布新聞稿,並同步提供給機關及媒體。
各位首長每日會議很多,也有許多待處理事情,所以我們可能很難在第一時間看到訊息並進行處理,因此第一線同仁需要彼此通報。我也請新聞局同仁在日後發生即時輿情時,我們不能只是丟出訊息,而必須與機關直接電話聯繫,了解機關後續處理做法。我們一定要確認「這顆球有人接到了」,這是新聞局內部也需要檢討的部分。
三、警察局胡局長:
針對汐止區大同路及新台五路周邊平時尖峰路段,警察局平日即派出7個崗哨,有警力7至13人負責交通疏導;經查3日早上車禍密集性發生,造成汐止所及社后所處理警力不足,調動長安所警力卻也塞在車陣內,所以同時間無法有更多警力處理交通事故。這部分我們已進行檢討,未來將於交通分隊挹注更多警力,以便就近處理;同時針對大同路及新台五路等易壅塞路段,也將進行警力調整。
四、捷運局李局長:
針對簡報所提長期因應對策,加速推動汐止大眾運輸系統,汐民線類似文湖線,為無人駕駛的中運量系統;目前進度為臺北市在13天前將臺北市端的第二階段環評影響說明書提報交通部,請核轉環保署審議。這部分本局也積極與臺北市溝通,將第二階段環評影響說明書納入「一次核定、分期興建」綜合規劃內,請儘速提報交通部。未來將可依據大眾捷運系統建設申請審查作業要點,讓環境影響評估及綜合規劃併審,併審結果在臺北市端的第二階段環評影響說明書核定之後,同步核轉行政院,讓汐民線趕緊興建。若依此方案,預估可以節省審查時間約14個月。
五、吳副市長:
提醒一下有關社群媒體之關注,諸如「我是某區人」等臉書、LINE社群團體在新北市特別多,超過萬人粉絲的臉書社團就有27個,其中多個社團屬封閉性,需要提出申請,審查後才可加入。這部分或許是同仁過去所不熟悉的範圍,希望同仁抱持正面態度,積極探尋相關資訊,甚至主動回應,建立良性互動管道。請新聞局協助指導,同仁要習慣與網路社群團體互動,許多輿情及言論都出自於此,提醒各局處特別注意。
六、汐止區徐區長:
首先感謝市長親自赴汐止視察塞車事件。汐止的交通問題,剛才交通局簡報多已提出,但從民眾的角度來看,其實就很簡單的幾句話。第一,號誌連線最有感,這部分剛才已有提及,再加上未來智慧化的預警系統,應該可以改善許多交通狀況。第二,高速公路匝道管控時間,市長當日視察就有發現這個問題,管控時間得當,絕對可以有效疏解車流。第三,我們不斷宣導發生小型車禍時,若車輛尚可使用,請儘速移開車輛;但其實民眾拍照存證需要自畫白線,未來可以考慮贈送隨車標繪筆或道路記號筆當宣導品,或請民間共同協助。第四,車禍樣態多元,且處理事故並非只是警察局的責任,諸如廢土外洩、漏油、車禍導致號誌燈桿傾倒等情形,皆需各相關單位共同處理,市長已指示我們要打團隊戰,分析新北市交通事故樣態並建立處理SOP,這部分也感謝市長。
七、環保局劉局長:
若轄內快速道路發生掉落物等問題,需要特殊機具及車輛,目前由中央分區段維護,通報系統相當綿密,只要我們一通報,負責單位就會派遣出動;而一般道路就由清潔隊負責處理。目前通報及處理時間尚稱即時,聯繫網絡也算通暢。
主席指示:
第一,我認為0103汐止塞車事件可以作為提醒市府團隊的案例,同一地區接連發生交通事故,雖然不是同一時間、同一路段,但塞車情形讓民眾抱怨聲音從早上就接連不斷,而我們直到中午甚至晚上才去回應,請各機關深切檢討。
大家或許都會認為交通事故就是一次意外事件,按照既有規定來處理就好,所以也不會特別去思考應該更機警、更快速去排除交通壅塞問題,大家的想法就是依照規定處理就好,但車輛一回堵、道路一壅塞,民眾的回應甚至抱怨立刻就會出現。我希望大家不要將事情都視為理所當然,如同短時間強降雨造成積淹水情形,大家都認為就是天災所致,但應該去思考是否排水系統做得不好,或是預判失靈,或是事先機具進駐不及,或是平日環境清潔不足導致無法立即排除積淹水,諸如此類因子都應該要檢討,也應該避免下次再度發生。
隔天早上我到現場視察,其實應該當天下午就到現場,各機關都提出相關檢討,交通局簡報總結,提出重大交通事件以災害應變機制處理,針對敏感路段及替代道路定期演練;另外要掌握事故態樣分析,處理完成後要接續檢討,請於交通督導會報中提出。其實這次事件提供了許多可以討論的問題,例如我剛才特別詢問環保局路面掉落物品如何處理,看起來也不是交通事故,但還是會影響交通順暢。我希望所有人都可以去思考如何解決問題,然後大家集結力量一起幫助這個團隊,例如發生交通事故時,110和119都可能接獲民眾報案,所以應該即時互相通報,而非等民眾聲音到達一個數量,吸引媒體報導,我們看到新聞才急忙去處理。其實當我們看到新聞時,事情都已經發展到非常後端了,民眾的聲音一出現,我們就應該立即有效解決問題,第一時間就去處理,讓民眾抱怨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未來當然不是只有單一交通嚴重阻塞事件造成民怨,大家才立即去處理,請各機關盤點掌管業務,思考發生突發事件如何即時應變,建立因應做法,究竟如何處理會更快速、更妥善。請各機關所有人都應該備戰,例如新聞局在中午過後才發現無人回應0103汐止塞車事件,已經有些慢了,民眾抱怨的聲音已經達到一定數量。而在通報各機關部分,也要檢討協調聯繫機制是否運作順暢,或許各位首長剛上任所以尚未完全掌握,主管不夠清楚內容,同仁也只當成一般事件處理,等到主管掌握清楚才應對,其實為時已晚。所以我們整體快速反應機制,其實也可以利用這次事件進行檢討,大家都以為通訊軟體互相傳送訊息就可以解決問題,其實不要忘記直接打電話連繫更清楚。若主管只用簡訊交代事情給同仁,同仁也覺得後續只要用簡訊通知處理,而未能察覺事情嚴重性,尤其直接到第一線去掌握現場狀況,也是非常重要,請大家特別注意。
第二,剛才吳副市長提醒,新北市有許多「我是某區人」的社群團體,我知道各區公所都很重視,發現問題時都會即時處理;但有些問題並非區公所即可處理,而反映給各局處時,各局處又無法掌握29區內有多少個這樣的社群團體。請民政局建立平台,將各區公所看到卻無法解決的問題轉介給各局處,有些問題屬例行性但也非常重要,我們要協助解決,例如汐止區公所對於「我是汐止人」臉書社團相當了解,有任何問題出現就要即時反應,也要即時通報給各局處。所以這些網絡的通報都很重要,不是只有119及110,各單位都要彙整通報上來,通報網絡應該很多元而非單一,彌補可能疏漏不足之處。現在網路社群媒體及平台太多了,請各機關都要交叉比對、多元蒐集,並立即解決問題,拜託民政局在蒐集各區網路社群媒體訊息方面,扮演積極角色。
第三,針對短期、中長期、長期因應對策,交通局簡報已經提出多項方案,我先前也已有相關裁示,短期無論是實地演練、抓出交通敏感路段,都要做好;中長期針對道路調撥作為,也都有說明;至於長期要加速推動汐民線,我們也要拜託臺北市共同合作,加快推動速度。請大家在短期對策處理完成後,仍需積極推動中長期及長期對策,有效解決問題。
伍、市政會議提案討論
一、水利局提:為修正「新北市政府水利局組織規程」部分條文及編制表,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二、經濟發展局提:為「本市新莊區興化市場報廢拆除」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陸、市政會議主席裁指示事項執行情形
上週列管案件共計1案,解除列管1案。
柒、臨時動議
財政局李局長:
本週3件墊付案,將於本次市政會議後,送請議會審議,詳如清冊。
捌、主席結論暨指示
主席指示:
第一,我出席行政院院會時,有請求中央協助許多事項,中央也有回應,後續請各局處都要動起來,積極與中央協調;遭遇困難時儘速向副市長或市長報告,我們要更積極與中央各部會首長溝通。指示是一回事,我們還是要多加溝通,最近例如北海岸觀光及工務局的案子,我們的有效溝通就是好事,未來中央提出的合作案,請各機關都積極溝通、主動追蹤,將事情做好。
第二,下週新北市議會將召開臨時會,這段期間我看到各局處首長都積極拜會議員,這是好事;我們要積極與議員溝通,了解議員背後所代表的市民聲音,然後提出相對應的解決方案。我肯定各位首長積極與議員溝通,請大家持續進行,我們都站在為市民著想的角度,全力將市政做好。
第三,農曆春節期間即將到來,請各局處檢視相關因應措施,去年的缺失,今年就要改進,做得更好,拜託陳副市長召集會議,了解今年農曆春節各項因應作為。
第四,我還是想與各位溝通一個「態度」的問題,我已經多次提起,我會多多到各地去看,不會只是待在市府做決策,而是到各地去了解、去聽取民眾的聲音;也去看進行中的建設,以及觀察未來還有哪些事情可以做。無論是經濟招商、里長的小建議或期盼、議員提案等事項,我們都要到現場去看,期許各位首長都能主動到現場了解狀況、解決問題,市長尚未看見及聽到的事情,大家也要提醒我,我會和大家站在一起去處理問題。這樣我們與民眾的距離就會更接近,政府不是只關在辦公室處理事情,期許各位首長都是第一線的首長,與民眾「黏」在一起,聽見民眾的聲音,幫助民眾解決問題。
再次強調我會親自去現場,也希望各位首長都能到第一線與民眾交換意見,最重要的是發現並解決問題,我們不需要太多排場,也不需要浪費不相關的人力,真正可以處理並解決問題的人再到現場。首長都很忙碌,大家分工合作,也不是說市長去,局長就一定要到場,但首長一定要能掌握問題關鍵點,後續追蹤才最重要。若執行過程遭遇困境或發現問題,我們要透過各相關單位共同處理,也可以向副市長、秘書長或副秘書長報告,大家共同研商對策,必要時也提報給我。所以研考單位相當重要,我或各首長去視察現場,後續需要研考單位列管者就列入,我後續都會追蹤管考,希望真正解決問題。
反而市府內部文書作業可以儘量減少,往往我都看到同仁用心良苦整理給我的資料,市長或各級長官一句話,同仁就做到累死,但整理出來是否真正符合大家所需,其實也不盡然,浪費了各自的時間。當然有些資料還是要陳報讓首長知道,但有時若使用通訊軟體即時通報,意見交換的速度就會很快,公文也不必層層上報,甚至有些資料只要通訊軟體傳一傳,大家看一看知道就好。另外也請各位首長檢視業務相關定型稿,有些定型稿已經沿用多年,只是修改一下相關內容,也不是說定型稿絕對好或絕對不好,但還是可以思考一下是否繼續沿用。有些定型稿,例如視察流程必然有「市長致詞」,也提供致詞稿,但重要的還是我們去這個地方發現或解決了什麼問題,簡單條列式說明清楚即可,不需要繁文縟節或美麗辭句,重點講清楚就好,不必洋洋灑灑一大篇,同仁也辛苦得要死。
另外我要拜託警察局,當然警察局很積極、很認真,市長視察的安全維護一定會去做,我也知道警察局的用意,但若無預警情資,其實不必調派大量警力到場。大家各忙各的,我不會因為看到某人在場就特別安心,例如我昨天去林家花園,那是一個文化觀光場所,應該不會有特殊事故,警力就不必太多,維護民眾安全、將治安做好最重要。警察局當然是善意,但我覺得人力回歸到最重要的事情就好,該來的人也不能跑掉,能夠解決問題的人到現場才最重要。
而若遇到事情,我們覺得該到現場時就不要猶豫。各位首長偶而會猶豫,當同仁通報之後,是否應該放下手邊的事情趕到現場,尤其是週末假日的時候,又覺得同仁應該可以處理,又擔心應該親自去,我有一個建議,當我們猶豫時,最好就是親自到場。八仙塵爆發生時,回報說在遊樂園裡面發生了幾件燒燙傷案,大家在問是否趕到現場,我二話不說就是趕去。所以當我們放心不下時,親赴現場就是當下最好的方式,這也是一種預防方案,寧可過程中多浪費一些時間,而非最後趕到現場時已經慢到無法解決問題。又如汐止塞車事件,若迅速通報,交通局長或副局長也可以到場,寧可放下手邊例行性事務,先趕到現場解決即時性的問題。我先前也說過,若無法判斷的事情就先向我報告,我也會自己判斷是否到場,我們一定要和民眾站在一起,看到民眾的問題並協助解決,無法精準判斷時,建議大家就是先到現場。
所以一個塞車事件可以讓我們後續有許多思考點,我沒有責怪誰的意思,大家把事情做好最重要。謝謝大家!
玖、散會 上午9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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