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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起迄日期:自114年6月12日起至114年7月1日,共計20日。
二、公告地點及張貼處:本府、本府都市更新處、永和區公所、永和區協和里、和平里及保平里辦公處之公告欄,刊登本府公報、刊登新聞紙3日。
三、聽證會時間及地點:114年7月2日上午2時整假新北市永和區永安市民活動中心(新北市永和區安樂路431號2樓)舉辦。
四、公告內容:詳見計畫書、圖。如需參閱紙本,請於公告期間內至公告地點閱覽。
五、聽證會目的係確保本案之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知悉本案相關資訊及保障其陳述意見之機會,於聽證程序時,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得就爭議事由或證據等到場以言詞為意見之陳述、提出證據及詢問,無法出席者,得以書面委託代理人出席,亦或以書面陳述意見,並請於聽證會10日前將書面意見或資料提交本府,本府將列入聽證紀錄;若於會後提供意見者,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參酌,恕不納入本次聽證會議紀錄。聽證紀錄將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參酌,並於審議決定載明聽證結果採納及不採納之理由。
六、聽證紀錄將於聽證召開2週後上網供民眾閱覽,請逕上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s://www.planning.ntpc.gov.tw/)「熱門服務」項下之「各項文件下載」查閱。
七、另為使本案相關當事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s://pse.is/7bfxmw),因本案尚在審議程序,故其最終仍應以核定發布實施內容為準。
市長 侯友宜
11446367782公告-永和區保平段464聽證.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