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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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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25-06-04
  • 截止日期:2025-06-1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6等3階暫僱人員1名(開發工程科)
正取
1人
備取
2人
職缺別
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一、 辦理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審查、契約管理、估驗計價及現地督導等相關工作。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進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3、24樓
薪  資
月支報酬新台幣45,624元
徵才條件
一、國內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者;或國內大專學院以上畢業並具有工程相關經驗2年以上者。
二、具汽機車駕照尤佳。
三、熟諳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積極任事,善於溝通協調,並能視業務需要加班及出差。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之情事。
報名手續
一、 請檢具下列文件於公告期限內郵寄至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3樓地政局人事室邱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233,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受理),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開發工程科6等3階暫僱人員」:
1.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及應徵人員
基本資料表(請至本局網頁下載:首頁>訊息公
告>機關徵才,並另將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電子
檔寄至AS6007@ntpc.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
開發工程科6等3階暫僱人員」)。
2. 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如係以外國學歷應徵者,應繳交畢業證書正本及經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代
表處、辦事處、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證明之影印
本、中文譯本。畢業證書正本部分,亦得改繳經
當地國合法公證人證明與正本完全一致,並經中
華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外交
部授權機構證明之影印本。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資格條件一所列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5. 其他專業證照。
6. 工作經歷證明(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或勞保加退保單等)。
7. 上述影本請雙面列印並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相
符」並請應徵者本人簽名。
二、 甄審通知: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錄取情形公告於本府「新北市徵才」網頁,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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