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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府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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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9-11-06
  • 截止日期:2019-11-12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暫僱人員
職缺數
1
職缺別
1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辦理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自立脫貧服務方案及促進就業服務方案及社會救助相關業務。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待  遇
30,001至40,000
性  別
不限
徵才條件
應符合下列條件:
1.領取專業服務費之專業人員資格條件為符合下列之1 者: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二)領有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
(三)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 條應考資格規定者,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各項操作能力。
3.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4.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報名手續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務必使用新版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布告欄-徵才資訊下載:http://www.sw.ntpc.gov.tw/careers/? parent_id=10950&type_id=10950)、(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成績單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社會救助科暫僱人員」,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莊先生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5644,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08年11月12日止。
甄  試
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主題專區→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甄試人員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2.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備  註
1.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
2.薪資待遇:月薪34,000元。
3.正取:1人;備取:1人。
相關附件
  •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DOCX
  •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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